畢業手續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自己判斷并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準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萍耙陨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并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
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寫出評語,加蓋公章。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后,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三、具體程序
考生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及全部單科合格證書交當地自考辦初審,經初審合格后發給《畢業生登記表》。
《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于規定日期送交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所在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
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不得隱瞞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畢業資格;審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委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畢業生的有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畢業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四、畢業時間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五、領取程序
領取憑證:準考證、身份證
1、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告知自考專業及層次。
2、在領取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簽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領,應同時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并在簽名欄內簽“***代”;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夾,仔細檢查,有無錯裝或缺漏(檔案袋內裝自考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畢業成績單);
高教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3、未取得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考合格證書者。
畢業證書代辦:0431-88002772或1860444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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