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自考網 來源:www.kzc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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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廣大學員順利通過自考計算機應用軟件專業(主考院校吉林大學)長春市新義文化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特開設高考教育自學考試實訓班;學員(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考試安排:4/10月 專業代碼080762,遴選吉林大學為主考院校。
二、收費情況
服務總費用12800 元。
第一次繳納 6000 元。報考前,按照規定報考。(初次報名費4000加資料費2000)
第二次繳納 6800 元。(2次報名及網絡過程考核加分3000和實踐論文輔導3800)
甲方承諾
1、甲方承諾一次性收費,報名之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實踐課和論文包通過,否則論文時間包過費將全部退還于乙方。
4、甲方報考后,如果乙方由于考試不能參加,其后果自負。
5、甲方提供復習資料及咨詢輔導和報考相關問題,未通過考試科目乙方需要補考。
5、甲方承諾所畢業學歷真實,可以在學信網www.chsi.com.cn查詢。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所填寫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資料進行自考報考,如因乙方提供錯誤信息導致報名未成功,由乙方自負責任。甲方對乙方的個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自考為非保過專業。交易后不得退款。
2、甲方為乙方咨詢關于學習及考試相關問題,合同生效日后服務期為3年。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個人信息和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真實有效,否則本協議無效。
乙方二次繳費需在規定日期完成,如超過報考時間延誤考試,后果嚴重合同視為違約。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通過本項考試終止。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3、因教育部門或主考院校政策改變需要考生配合。
違約責任、及其他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單方面主張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協議的(不產生協議變更、終止或解
除的法律效力以外),視作違約,違約方需承擔違約責任。違反雙方權力義務合同解除和終止。
2、需本人簽字,食指手印,非本人視為違約,合同及事宜作廢和解除。
3、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非本人簽訂無效。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實踐課論文通過后終止。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及支付寶、微信、銀行等打款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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